2012年3月27日 星期二

365-28 跟你分享個好文

身為一位想要當設計師的人
怎樣做都還不夠
至死方休,死而後已

也太慘烈了
不過這就是張張我本人今天的體悟

老師說
你要當設計師,就必須有「不論有多苦我都願意做」的決心
如果沒有,你怎麼跟我談設計

是啦...
我們最常卡在「我已經做得比同學還多了」
或是「我已經做得比我預期的還多、還仔細了」
有沒有發現,這兩個都是比較級耶!
意思就是說,還不敢講「我努力最多」之前,仍然要努力不卸才行!
而且,你敢講還要別人敢聽才行= =+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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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不是要讓主管喜歡你,而是要讓他需要你

除了才華,張小燕很要求員工要有自我反省的能力:「我很不喜歡員工來和我說:『主管或是製作人不喜歡我……。』」

張小燕認為,要成為一個及格的員工、成功的藝人,不應該想別人喜不喜歡這件事,而是要做到讓別人需要的地步。

「我常和公司的小朋友說:『你不是要讓主管喜歡你,而是要讓他需要你。』」在張小燕的觀念裡,做好自己絕對比讓人喜歡更重要。

小燕兵法5招

1.帶人時,自己要懂,要讓人服氣。

2.給員工空間,讓他自由發揮,不要一直盯在屁股後面。

3.不能要求別人對你很好,應該做到讓別人覺得你很好。

4.捨了才能得,要先對別人笑,別人才會對你笑。

5.威嚴不在聲音,而是在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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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則留言:

  1. 齁齁
    我也記得我把把跟我說
    "不要問老師要甚麼 而是你要給老師甚麼"
    感覺 是一個心境的轉換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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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沒錯
      總之,走在別人前面,才不會追得那麼辛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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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嗯嗯!
    其實自己付出什麼,做了什麼,學到什麼,
    這些才是最重要的,一起加油: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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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老實說阿,關於這點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
      因為現實中根本就很看重結果阿=..=

      或許要到很久以後,回頭看才會發現過程的價值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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